环评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环评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3-05 10:5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52
关于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显示/半导体用塑料母粒及光学板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信息公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比对《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二期)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五、改革主要内容中的(三)降低环评等级。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评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环节,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属于环评审批负面清单项目及建设项目禁止准入清单,符合环境准入标准,故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实行备案制。现将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5日,公示网址:http://www.zrxhky.com/。
 
    项目名称:年产5.5万吨显示/半导体用塑料母粒及光学板材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新港工业园区东靠经十三路,南沿纬五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