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6-21 08:4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03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三期扩建工程(大榭开发区公用热电工程)第二阶段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三期扩建工程(大榭开发区公用热电工程)第二阶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三期扩建工程(大榭开发区公用热电工程)第二阶段工程;
    2、建设单位: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位于大榭开发区榭北热电半龙山厂区内;
    4、建设内容:本工程为企业位于大榭开发区半龙山厂区内2台100t/h中温中压燃气锅炉。投资为7300万元,环保投资472万元。
    5、主要环保措施
第二阶段工程2台燃气锅炉于2021年3月10日至25日进行了验收阶段试运行。#1、#2锅炉试生产运行期间实际生产负荷分别为91.1%、84.75%,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HJ/T255-2006)的要求。
1、废气
第二阶段工程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配套烟气内循环技术实现“超低排放”,废气通过1根60m高烟囱排放。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2锅炉各废气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2 中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标准限值。
2、废水
锅炉排污及风机系统冷却水均收集后,汇同化水站反渗透浓水等排水送至中海油大榭石化进行回用。化水站中和废水则排放市政管网,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等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引风机、鼓风机、循环风机等配备隔声降噪措施(鼓风机配消音器,均设置减震沟);蒸汽放空阀加装消音器;烟道及管线接口采用软性连接和保温材料。验收监测期间,半龙山厂区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
4、其他
(1)环境风险防范:《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于2020年进行修订,且将第二阶段工程内容纳入。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事件为2020年4月2日,备案编号330206(D)2020-003-L。
(2)排污许可及执行:第二阶段工程内容目前已经纳入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许可证编号:913302010944026594001P ;发证日期:2021.03.09;有效期至2025.06.30)。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按要求上传公开排污许可月报、季报及年报,实际排放量不超过许可排放量,做到按证排污。
(3)在线监测设备:烟囱排口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CEMS性能及准确度比对结果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要求。
(4)总量:根据验收期间废气监测数据、试运行工况以及年工作时间折算全年排放量,本工程2台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许可排放量以及原环评核算的排放量。
(5)重大变动情况:本工程变动不属于《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附件中“火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情形。
    6、公示期限:  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佳纬
    电话:0574-27699991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