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6-04 10:17: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35
宁波中科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中科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中科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坎墩街道坎墩西街20号
    建设内容:宁波中科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慈溪市坎墩街道坎墩西街20号,主要对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部件的研发与试验。该公司为新建企业,租用厂房,新增设备,实施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员工20人,采用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不设食堂和宿舍。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料及投加废气、粉碎废气、热处理废气、酸浸废气、烘干废气、超声喷射废气。其中配料及投加废气、酸浸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逸散,加强车间通风;粉碎机加盖密闭运行;超声喷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反应废水、酸浸废水、催化剂清洗废水、膜电极制备浸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等)。
企业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了,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为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常设备维护、设减震措施。经厂房的阻隔和距离衰减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副产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物、废滤纸膜、水箱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对其及时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期间废水和废气排放情况的核算(折算为年排放情况),废水排放量720t/a,COD0.036t/a,氨氮0.00068t/a;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045t/a。
由于环评批复未规定总量指标,本次验收不予评价。
    公示期限:2021年6月4日~2021年7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中科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亮亮
    电话:13701681159
 
 



宁波中科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