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6-18 08:31: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54
宁波锐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年产25万套汽车喷涂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25万套汽车喷涂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锐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坎墩街道永安西路588号
    建设内容:年产25万套汽车喷涂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喷漆废气、塑料粉碎粉尘。
喷漆废气:喷漆废气经收集后依托原有项目审批的一套水喷淋吸收+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喷涂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集中排放。
注塑废气:企业已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
塑料粉碎粉尘:本项目有1台小型粉碎机,单独布置于密闭粉碎室。已采取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防止粉尘外溢、粉碎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打开、加强车间通排风等方式减少对环境影响。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喷涂流水线、注塑机、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装置,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生产过程主要做到关窗作业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塑料边角料、漆渣、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塑料边角料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漆渣(264-011-12)、废原料桶(900-041-49)、废活性炭(900-041-49)、废过滤棉(900-041-49)、废水处理污泥(900-252-12)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并执行联单制度。
 
    公示期限:2021年6月18日 ~ 2021年7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锐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总
    电话:13685882735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