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5-24 16:4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79
年产12万立方新型建筑工业化PC构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年产12万立方新型建筑工业化PC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2万立方新型建筑工业化PC构件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海达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掌起镇古窑浦村五洞闸河
    建设内容: 年产12万立方新型建筑工业化PC构件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存储、装卸时产生的扬尘、料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和职工食堂油烟废气。
原料运输、储存、装卸时产生的扬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沙子、石子分别堆放,设立指示牌,由墙体分隔,下料口设有顶棚、喷淋设施,输送皮带上方安装密闭防尘罩;另外通过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湿润,提高运输道路路面治理及原料湿度,减少粉尘、扬尘的产生。水泥料仓和粉煤灰料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本项目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将厂内生产区域裸露地面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汇同生产废水汇入生产废水二级沉淀池沉淀,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送回生产线回用。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针对各类噪声,已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1.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钢筋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废弃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1年05月24日~2021年06月18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海达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经理
    电话:13736053631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