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5-07 08:47: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753
慈溪市长河风光塑胶制品厂(普通合伙) 年产10万只文具配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市长河风光塑胶制品厂(普通合伙)年产10万只文具配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慈年产10万只文具配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慈溪市长河风光塑胶制品厂(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慈溪市长河镇工业园区长兴路55号1号楼A-2-2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建筑面积600m2,实施慈年产10万只文具配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本项目喷淋废水经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周巷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达到《宁波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的地表水类Ⅳ类水标准后排入三十弓江。
2、废气治理措施:
平板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纤维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高于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时的设备运行噪声,针对该类设备噪声,已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及设备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滤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了危废贮存场所,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作安全处置,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公示期限: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3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长河风光塑胶制品厂(普通合伙)
  联系人:张松土 电话:13857806462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