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5-06 16:38: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44
慈溪市长河孚达橡胶制品厂年产600万只密封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市长河孚达橡胶制品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600万只密封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长河孚达橡胶制品厂
    建设地点:慈溪市长河镇工业园区长兴路55号8号楼H-3
    建设内容: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①平板成型废气
本项目平板成型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通过水喷淋+纤维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高于15m的排气筒集中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平板成型废气各污染因子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熟化烘箱废气
本项目熟化烘箱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汇同平板成型废气经水喷淋+纤维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高于15m的排气筒集中排放,其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能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附近内河。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企业排放的废水应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即氨氮35mg/L、总磷8mg/L。最终经慈溪市周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宁波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的地表水类IV类水标准后排放。
本项目喷淋水经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企业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经常维护设备。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滤渣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则本项目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1年5月6日~2021年6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长河孚达橡胶制品厂
    联系人:张斌
  电话:13989314133
 




慈溪市长河孚达橡胶制品厂
2021年5月6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