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5-07 14:59: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59
慈溪市慈豪电器厂(普通合伙)年产20万套取暖器、10万套插座外套、10万套网络机柜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市慈豪电器厂(普通合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套取暖器、10万套插座外套、10万套网络机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慈豪电器厂(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慈溪市掌起镇工业路35-1号
    建设内容: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①盐酸雾
对酸雾槽进行双侧吸风的方式对酸雾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后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盐酸雾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②喷塑粉尘
本项目喷塑粉尘经脉冲回收后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其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标准。
③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NOx和SO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附近内河。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企业排放的废水应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即氨氮35mg/L、总磷8mg/L。最终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企业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经常维护设备。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原料桶由生产厂家回收,磷化槽渣、脱水污泥、废皂化液、含油墨废抹布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运;则本项目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4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慈豪电器厂(普通合伙)
    联系人:泮再峰
  电话:13805812252
 



慈溪市慈豪电器厂(普通合伙)
2021年5月7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