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3-26 14:16: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33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象山中心城区滨海水厂及出厂管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象山中心城区滨海水厂及出厂管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象山中心城区滨海水厂及出厂管道(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城区西侧白蟹潭
    建设内容:项目新增滨海水厂供水能力10万吨/日,工程实施完成后使滨海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20万吨/日。工程内容如下:新增10万吨/日的常规处理构筑物,主要包括:反应沉淀池2座(单座5万吨/日)、V型滤池1座(10万吨/日)、清水池2座(单座容积7950m³);新增20万吨/日的预处理及深度处理构筑物,主要包括:配水井及预臭氧池1座(20万吨/日)、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1座(20万吨/日)、炭滤池1座(20万吨/日)、臭氧发生间1座(20万吨/日)、炭滤池反冲洗泵房及配电间1座(20万吨/日)、排泥水调节池1座;新增厂区生产辅助构筑物:中控化验室、材料仓库;对水厂现状生产建构筑物进行改造及设备更换,主要包括:回用水池、浓缩池、脱水机房、V型滤池设备冲洗间、加药间、变电所。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沉淀池排泥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沉淀池排泥水经排泥水调节后均匀送至污泥浓缩池进行浓缩,经过浓缩后的污泥送至脱水机房进行脱水,浓缩池上清液回流至回用水水调节池,污泥脱水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系统;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
主要来自水泵、风机、搅拌机等设施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5dB。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及保养。
4、固体废物
项目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后制成泥饼后委托象山合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辉
    电话:0574-65775957
 
 
 

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