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3-24 09:07: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83
宁波正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套电机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正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电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套电机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正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余姚市陆埠镇西工业园区一路10号
    建设内容:宁波正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加工、制造电动工具、电机等的民营企业,位于余姚市陆埠镇西工业园区一路10号,建筑面积共计约7865 m2,实施年产50万套电机生产项目。企业于2020年11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宁波正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电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116日获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批复(余环建〔2020〕449号)。该项目第于2020年12月完成调试,同月项目正式投入试运行中,目前各项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滴漆及烘干废气、浸漆及烘干废气、油品挥发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应加强车间通风。滴漆及烘干废气、浸漆及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抽风收集后经催化燃烧处理,尾气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油品挥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应加强车间通风。食堂油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由风机引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远期,区域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实际生产过程中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选购了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分类收集后由相关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化学原料桶、废机油、漆渣、废催化剂分类收集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2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正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金法
    电话:13805805825
 

宁波正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