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3-12 10:03: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62
宁波市鄞州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加固除险应急工程飞灰专区49200㎡)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鄞州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加固除险应急工程飞灰专区49200㎡)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加固除险应急工程飞灰专区49200㎡)
  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野猫岙垃圾填埋场内
  建设内容:在填埋场红线范围内,一期工程东侧及南侧建设飞灰库区。本次验收面积49200㎡,填埋量约225000m³,以满足近期鄞州区焚烧发电厂焚烧飞灰的处置问题。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渗滤液依靠填埋场原有的收集、导排系统,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井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一同处理,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通过专门的管道排入奉化江翻石渡下游断面。
2废气治理措施:
  本工程填埋生活垃圾填埋飞灰稳定固化体,基本无填埋废气产生。
  3噪声防治措施:
  填埋场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进出填埋场的交通噪声及渗滤液处理站设备噪声等,运输工具及渗滤液处理站设备与原有一致,未发生变化,并做到及时维修和更新,确保工况良好。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变。生活垃圾处置方式由环评提出的就地填埋,转为运送至鄞州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
 
    公示期限:2021年3月12日~2021年4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在在本站查看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杨科
  电话:13805870808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2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