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2-22 15:43: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分公司宁波象山亭溪加油站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象山亭溪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象山亭溪加油站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象山亭溪加油站
    建设地点:象山县沿海国道主干线象山连接线墙头溪段3K+40M处右侧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962.32平方米,该站主要包括油罐区、加油区、站房等,加油站内共设有4台加油机,埋地油罐4个,其中30m3汽油罐2个、30m3柴油罐2个,属三级加油站,加汽油和柴油。项目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天数365天。
    主要环保措施:
㈠废气
项目配备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罐呼吸排气管高度4.35m。
㈡废水
项目场地冲洗水、初期雨污水经隔油沉淀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纳管接入亭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㈢噪声
项目已按环评要求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采取隔声降噪等有效措施。
㈣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清罐油渣、隔油池浮油和生活垃圾。其中清罐油渣、隔油池浮油由乐清市金宇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后委托宁波万润特种油品有限公司处置,场地内不设危废临时贮存场所;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象山亭溪加油站
    联系人:蒋凯敏
    电  话:0574-65821566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