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2-05 09:1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85
博世(宁波)轻型电动车电机有限公司 年产750万台直流驱动电机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百德思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50万台直流驱动电机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750万台直流驱动电机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博世(宁波)轻型电动车电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启源路18号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项目为年产750万台直流驱动电机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400万台电动车电机生产线),本项目为单班制生产,夜间不进行生产。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1)脱模粉尘:采用移动式除尘设备进行收集除尘,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焊接烟尘、浸漆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返修补漆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初效滤棉过滤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助焊剂挥发废气:采取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胶水废气、三防漆废气: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最终经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0~85dB(A)之间。
企业采取以下几个方面采取降噪措施:(1)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节能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源,平时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因磨损而使设备噪声增大;(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合理布局。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水性漆、废原料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助焊剂、废过滤板及员工生活垃圾。
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外卖综合利用;废水性漆、废原料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助焊剂、废过滤板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站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2月5日~2021年3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博世(宁波)轻型电动车电机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千豪
    电话:13958262535
 
 
 
 

博世(宁波)轻型电动车电机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