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2-19 09:13: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70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江北区庄甬消防站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江北区庄甬消防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北区庄甬消防站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建设地址:宁波江北区庄桥街道市场园区粮油市场北侧
  建设内容:为满足庄桥街道和甬江街道的消防抢险救援执勤要求,提高粮油市场片区及周边区域防御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使该区域达到消防覆盖保护半径5公里要求,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了江北区庄甬消防站工程项目。本次验收范围用地面积7222m2,总建筑面积3632.52m2:本项目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131.31m2,业务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234.34m2,辅助用房建筑面积801.49m2,地上汽车库建筑面积465.38m2。主要建筑功能为休息室、会议室、医务室和消防车库等。其中地上建筑3632.52m2,地下建筑0;建筑密度18.4%,绿地率:30%,最大建筑高度14.85m,停车位52辆。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所在楼的屋顶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水冷机组、汽车进出声、消防车警报声等,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采取以下措施: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产品;②风管机、新风机组风管进出口上均装有微穿孔消声装置,以免周围受到干扰;③设备机房安装隔声门,室内作隔、吸声处理;④设备应经常维护,防止因设备磨损带来过大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公示期限:2021年2月19日~2021年3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赵灏凯 电话:13967893119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