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2-08 10:0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3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象山大旗头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象山大旗头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象山大旗头加油站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象山大旗头加油站
    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昌国鸡鸣大旗头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设置电脑税控加油机6台、30m3双层汽油储罐2个、30m3双层柴油储罐2个、油 气回收装置1台等,年销售油品总量6200吨。项目劳动定员13人,不设食堂和宿舍。年工作天数365天(8760h/a)。
    主要环保措施:
㈠废气
项目配备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罐呼吸排气管高度4.35m。
㈡废水
项目场地冲洗水、初期雨污水经隔油沉淀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㈢噪声
项目已按环评要求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采取隔声降噪等有效措施。
㈣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清罐油渣、隔油池浮油和生活垃圾。其中清罐油渣、隔油池浮油由乐清市金宇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后委托宁波万润特种油品有限公司处置,场地内不设危废临时贮存场所;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2月8日~2021年3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象山大旗头加油站
    联系人:顾明渝
    电  话:0574-65998824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