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1-11 09:33: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72
宁波荣盛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30万只家用电动马达和30万套卫浴产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荣盛电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家用电动马达和30万套卫浴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只家用电动马达和30万套卫浴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荣盛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余姚市陆埠镇中山西路90-1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30万只家用电动马达和30万套卫浴产品项目。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全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厂区周围目前尚未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近期委托余姚市陆埠镇环卫所定期清运、处置,待远期厂区周边铺设污水管道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限值,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注塑期间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排风;粉碎期间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打开;注塑废气的非甲烷总烃和粉碎粉尘的颗粒物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相关标准。包塑期间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排风;项目焊接采用点焊工艺和激光焊接工艺,焊接过程无需使用焊条、助焊剂等焊机材料,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但产生量较小,加强车间通排风;注塑(包塑)废气和焊接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冲压机、液压机、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5~90dB(A)。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隔声降噪。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固废分类收集。不可回用的废塑料和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原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1年1月11日~2021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荣盛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华杰
    电话:13905841827
 
 
 
 

宁波荣盛电器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8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