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2-04 08:39: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14
宁波和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奔驰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奔驰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奔驰4S店项目
    建设单位: 宁波和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凤洋二路35号
    建设内容:宁波和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奔驰4S店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凤洋二路35号,建设规模为年销售汽车1300辆、保养和维修汽车2100辆。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喷漆、烤漆废气各自经过“过滤棉芯+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合并至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噪声,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了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汽车维修、保养等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滤芯、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芯、废油壶、废蓄电池、废轮胎、废零部件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滤芯、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芯、废油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机油委托宁波金地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集处置;废蓄电池由于产生量较小,暂未签订处置合同,待积累一定量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轮胎、废零部件等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0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和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丽敏
    电话:13857862039
 
 
 

                                  宁波和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4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