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2-03 09:15: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740
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泗门镇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泗门镇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泗门镇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固北路73号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1000万元,在位于余姚市泗门镇固北路73号新建泗门镇垃圾中转站,可年转运除生活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一般固体废物10000吨。项目只收集干燥、固态状的固体废弃物,不涉及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危险废物或沾惹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垃圾,运收区域为余姚市泗门乡镇范围内,各类固体废弃物采用定时定点收集运送。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卸料、拆包粉尘:本项目原料堆场为水泥硬化地面,原料堆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原料堆场设置为独立密闭区域,通过有效降低风速减小风力扬尘。同时,本项目原料的卸料车辆做到轻装倾卸,并及时进行喷雾降尘。
毁型粉尘:本项目毁型工序置于封闭的厂房内,皮带输送廊道两侧挡板加高。通过车间进行喷雾,减少粉尘产生。
恶臭:分拣后日产日清,此类异味量较小且按固废收集频率间断产生,通过定期打扫,强化管理等措施,减少恶臭的产生。
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限制车速,严禁车辆超限超载,加强装载车辆保养、选择带有尾气净化器的装载机及运输车辆,减少汽车滞留时间,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和周边绿化等使汽车尾气得到净化。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产废水(设备冲洗水、控尘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进入厂区的三级沉淀池(1#)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前15分钟)收集后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的沉淀池(2#)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①设备经常维护,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给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③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泥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丹
    电话:0574-62178205




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