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11-05 09:41: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16
余姚慈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梅赛德斯-奔驰4S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余姚慈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4S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梅赛德斯-奔驰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余姚慈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余姚市梨洲街道古路头村城东路158号
    建设内容:余余姚慈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销售、维修与保养的企业,位于余姚市梨洲街道古路头村城东路158号,占地面积17002平方米,建筑面积18756.87平方米。该项目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通过,备案号为202033028100000134。现企业拟在原有维修项目基础上,新增喷烤漆及洗车维修工序,年设计维修能力8000辆,年喷烤漆车辆1500辆,年清洗车辆8000辆。项目分为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建成后年设计维修能力8000辆,年喷烤漆车辆750辆,年清洗车辆8000辆。企业于2020年4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余姚慈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4月30日获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批复(余环建〔2020〕123号)。该项目第一阶段于2020年8月完成调试,同月 项目正式投入试运行中,目前各项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和喷烤漆废气。部分维修车辆需经打磨处理,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为汽车表面油漆及金属粉尘,产生量较小。本项目无尘干磨机自带吸尘除尘系统,经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散逸的粉尘量极少,企业应加强通风。车辆喷漆、烤漆过程中会产生喷烤漆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本项目喷漆烤漆工序在密闭喷烤漆房内完成,喷烤漆房底部铺设玻璃纤维过滤棉,喷烤漆废气经底部吸风收集、过滤棉除漆雾后,再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和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沉淀预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喷烤漆房、干磨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实际生产过程中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选购了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漆桶、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余姚慈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建科
    电话:13958278828
 

余姚慈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