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9-23 10:12: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45
宁波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东部新城门户区3#地块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相关规定,现宁波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东部新城门户区3#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东部新城门户区3#地块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世纪大道以东、后塘河以南、江澄路以西、中山路以北地块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48680万元,总用地面积15388m2,总建筑面积63780.5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390.80m2,地下建筑面积19389.74m2,主要建设内容为1幢商务办公楼,包括主楼35层、裙房2层及地下停车场2层。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采取设置围栏、场地硬化、洒水冲洗、车辆封闭等措施。夜间(22:00-次日6:00)未进行施工。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厨房油烟废气。
1、汽车尾气:本项目内共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数量为393辆,地面机动车停车数量为9辆。设置机械强制式排烟系统,排烟风机均设置于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内,排烟系统的排烟换气次数为6次/h,废气通过所在楼排烟竖井从楼顶高空排放。
2、厨房油烟废气:项目办公楼餐厅内厨房墙体设置排烟道,厨房烧煮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排烟井道高于楼顶集中排放。按《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设置了油烟净化设施,经油烟净化后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大于20米。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提出的要求,未发生投诉或城市主管部门处罚意见。营运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干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厨房污水经隔油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的卫生间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提出的要求,未发生投诉或城市主管部门处罚意见。
营运期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噪声:风机房、水泵房、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均设置于地下室内。采用独立设备桩基,风机进出风口与管道柔性连接,并安装了阻性消声器;水泵基础采用缓冲材料隔绝振动,水泵进出口安装橡胶软接头;变配电房提高建筑物的面密度,进排风口采取了消声措施。
2、商业经营活动噪声:商业用房采用中空双层隔音玻璃门。
3、空调室外机噪声:空调及热交换机房位于地下室,部分室外机置于屋顶或室外平台处,定期检修,并安装了减震垫。
4、汽车行驶噪声:进入地下停车库坡道安装橡胶减振带、入口顶部采用现浇屋面板等措施,并在入口处限速(<5km/h)和禁鸣喇叭,并设置了相应标志等。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施工期建设方对渣土进行了委托处理,未发生随意丢弃,水土流失情况。营运期,办公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3日~2020年10月26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陆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瑶瑶
    电话:0574-55000335




2020年9月23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