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9-30 15:5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64
鄞奉路(新典路—三孔碶桥)道路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鄞奉路(新典路—三孔碶桥)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鄞奉路(新典路—三孔碶桥)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是对现状鄞奉路的改造拓宽,北起新典路,经南苑街、环城南路、 段塘东路、段塘中路,南至三孔楔河,道路标准宽度42米,为城市主干道, 设计速度为60km/h。
    主要环保措施:
(一)生态环境
(1)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69264m2
(2)本工程沿线均已采取绿化措施,效果良好。
(二)声环境
(1)本项目实际敏感点共计1处启文小区。
(2)本次敏感目标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可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本项目路面采用SMA降噪透水沥青路面。
(4)现状车流量已超过预测近期车流量,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影响的跟踪监测,预留资金,根据今后车流量变化和噪声监测结果适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三)环境空气
施工期:(1)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施工道路等勤洒水抑尘。(2)石灰、水泥等粉料堆放和运输均加盖篷布,减少逸散。(3)采购成品沥青砼,施工现场不设沥青搅拌站。4)敏感点附近施工场地临时防尘围护。
运营期:(1)已在敏感目标附近加强绿化建设。(2)已定期清洗城市道路绿化带,保持城市道路绿化带清洁。(3)加强道路的清扫等。
(四)水环境
施工期:(1)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与施工或冲洗车辆、工地抑尘等。(2)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以及设备维修废水均收集后进行隔油、沉淀处理。(3)施工营地配套建设隔油沉淀池、临时厕所和化粪池,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一般盥洗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营运期:(1)已加强交通管制,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散失货物造成水体污染。(2)已完成雨污管网建设工作。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工程产生的渣土已委托豪城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处置。
营运期:道路沿线洒落的固体废物由环卫人员定时清扫。
  公示期限:2020年9月30日~2020年11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0574-89288187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