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9-16 12:2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50
宁波海孚油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润滑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海孚油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润滑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润滑油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海孚油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淞浦二路715号
    建设内容:宁波海孚油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润滑油生产的企业。企业拟投资750万元,租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淞浦二路715号宁波市三聚电器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实施年产2万吨润滑油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0月19日通过原慈溪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慈环建(报)2018-202号)。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储罐静置损失废气(小呼吸)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工作损失废气(大呼吸)通过配备气相平衡管,废气经气相平衡管打回至运输槽车(运输槽车有接口)。
调和工序废气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周边已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系统,经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油泵、调合设备、灌装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实现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含油抹布、罐底油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含油抹布、罐底油泥、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5、其他
企业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30282-2020-030-L。项目环评要求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核实,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点。
6、总量控制情况
经核算,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实际排放量0.546t/a均未超过环评批复要求。
 
    公示期限:2020年9月16日~2020年10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海孚油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贤增
    电话:13823052386
 
 

宁波海孚油品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