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9-10 14:07: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15
象山县贤庠中心卫生院贤庠中心卫生院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贤庠中心卫生院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象山县贤庠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象山县贤庠泰和路246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将原来的医院综合楼改建为大门和绿化带,综合楼前的平房改建成三层的医院综合楼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卫生院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时产生的氨、臭气浓度、硫化氢及氯气,通过无组织进行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改建实施后噪声主要为医疗设备声音,噪声很小,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对于医疗垃圾收集后放置医疗垃圾暂存间,委托宁波市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公示期限:2020年09月10日~2020年10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象山县贤庠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徐建华
    电话:13567870518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