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8-07 08:34: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56
慈溪德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德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德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慈溪德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具体位置为:东侧为宁波新远栋塑胶容器有限公司,南侧为宁波新远栋塑胶容器有限公司,西侧为六灶江,北侧为海通路。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侧约30m的溪上旦山府(在建住宅小区)(溪上旦山府(在建住宅小区)距喷漆车间65m)。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慈溪德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维修的企业。企业于2020年7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 《慈溪德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的批复2020-0295号,目前正在准备验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企业废气主要是喷漆及烤漆有机废气、焊接烟尘及打磨和抛光粉尘。
1)喷漆及烤漆有机废气
企业喷(烤)漆房自带配套的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纤维过滤层+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焊接烟尘
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其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打磨废气和抛光粉尘
企业通过设置移动式除尘器,将颗粒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2、废水
企业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汽车冲洗水。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洗车废水排放量为4t/d(1400t/a),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本项目员工共约20人,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0 t/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0.9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9 t/d(315 t/a)。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项目附近道路上已进行污水管道的铺设,本项目可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本项目营运期的洗车废水经过隔油、沉淀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教场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经类比调查,预计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汽车发动噪声及汽车维修噪声。企业对维修车间内的举升机、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加固、加装减震垫等措施;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置于独立车间内;车间窗户均采用双层隔声窗。通过以上措施,对周边影响较小。
4、固废
①根据类比调查估算,各种固废年产生量约为:废铁(废零部件)5.0t/a,废轮胎3.0t/a,废铁、废轮胎经统一收集后外卖处置。
②职工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7.0t/a。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③项目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旧蓄电池、废油漆桶、漆渣、废纤维棉以及废活性炭等固废,均属于危险废物。据类比调查估算,废油漆桶的产生量约200只/a,漆渣约0.2t/a,废活性炭约1.5t/a,废纤维棉约0.1t/a,废机油产生量约1.0t/a,废旧蓄电池500只/a。根据环境保护部令【2016】39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机油属危险固废HW08,900-214-08;废旧蓄电池属危险固废HW49,900-044-49;废油漆桶属危险固废 HW49、900-041-49;漆渣属危险固废 HW12、900-252-12;废纤维棉和废活性炭属危险固废 HW49、900-041-49。
企业目前设一个危险固废贮存场所,面积约为5m2。目前企业已经与宁波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工业废物委托收集、贮运合同,企业将产生的危废交给该公司收集、贮运。
    公示期限: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3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德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总
  电话:13586649242




慈溪德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