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8-06 10:2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84
年产3000台缝纫机辅助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年产3000台缝纫机辅助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0台缝纫机辅助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双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辉路428号
    建设内容:宁波市鄞州双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辉路428号,主要从事缝纫机辅助装置生产,项目所在厂区四周均为现状企业。本次验收项目为年产3000台缝纫机辅助装置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抛丸粉尘、喷塑固化废气等。
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至同一根2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喷塑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粉台配套粉尘过滤装置处理、烘箱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上吸罩收集后,汇同至同一根2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食堂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送至宁波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钻床、铣床、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空压机等辅助设备运行噪声。
本项目已加强设备维护,加强企业管理,合理布局各种高噪声设备等,切实采取隔音、降噪、减振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抛丸金属粉末、废机械油、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抛丸金属粉末和废包装材料已收集外售,废机械油目前尚未产生,在更换后拟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已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公示期限:2020年8月6日~2020年9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双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剑峰
    电话:13777029865

 



宁波市鄞州双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