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7-03 10:19: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33
慈溪市周巷源宝电器厂 年产80万台烫刷发热体及50万件铝配件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市周巷源宝电器厂年产80万台烫刷发热体及50万件铝配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80万台烫刷发热体及50万件铝配件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周巷源宝电器厂
  建设地点:慈溪市周巷镇镇东新村庵后头1-1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350万元,建筑面积1968m2,实施年产80万台烫刷发热体及50万件铝配件生产线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无法接入慈溪市市域北部污水处理厂。在近期未纳管前,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境卫生管理站定时抽吸;远期纳管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压铸脱模废气,喷砂、抛丸废气,平板抛光废气、雾化水废气,划红胶/点胶废气,点焊废气
(1)熔化炉废气/压铸脱模废气
压铸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熔化炉废气一起通过“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2)喷砂、抛丸废气
喷砂、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最终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3)平板抛光废气
平板抛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5)雾化水废气
经收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6)划红胶/点胶废气/点焊
企业加强车间通排风。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时的设备运行噪声,针对该类设备噪声,已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及设备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铝渣及铝灰、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浮油及浮渣、废红胶包装。
铝渣及铝灰、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浮油及浮渣、废红胶包装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0年 7 月 3 日~2020年7 月 31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周巷源宝电器厂
  联系人:杨桂方 电话:1396825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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