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7-01 15:34: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823
宁波传立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年加工1000万方标识标牌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传立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万方标识标牌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000万方标识标牌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传立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321弄28号
    建设内容:宁波传立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江北区通宁路321弄28号,公司原名称为宁波传立标识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更名为宁波传立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于2005年5月委托宁波市环科院编制《宁波传立标识有限公司标识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5年6月2日获得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分局的审查批复意见(项目编号:05-259),项目主要生产各类标牌标识,批复规模为年承接工程约120个,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对原环评审批的机加工设备作了较大调整,后又为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在原有机加工基础上新增喷漆工序(新增2条喷漆流水线),产品种类和规模不变,目前项目已基本建成投产。为完善环保手续,企业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对现有机加工和喷漆生产项目作为新建项目进行整体环境影响评价,经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020-330205-33-03-119026),以年加工1000万方标识标牌生产线项目的形式补充环保手续。该项目于2020年4月16日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的备案(编号:20-105)。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焊接烟尘,车间内共设有2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打磨粉尘配套1台移动式吸尘器处理;
喷漆和烘干过程收集到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2道玻璃纤维棉过滤+2道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合计2套);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所在楼屋顶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不涉及生产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折弯机、剪板机、焊机、切割机、喷漆房等设备的运行噪声,设备噪声源强为60-85dB(A)。
针对各类设备噪声,已采取了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钢板/管边角料、废锡渣外卖给相关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棉、废油漆及稀释剂桶为危险固废,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公示期限: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传立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晓阳
    电话:13957880031
 
 



宁波传立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