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6-19 14:3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15
宁波德茂钢结构有限公司 年产4000吨钢结构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宁波德茂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钢结构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宁波德茂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马中村157号,本项目具体四址:东侧隔河道和道路为宁波耐吉公司,南侧隔七塘江为七塘公路,西侧和北侧为宁波仁栋电气有限公司。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北侧50m处的傅马村居民住宅区。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用已建厂房实施本项目。本项目从事钢结构件的加工,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能为年产4000吨钢结构产品。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宁波德茂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马中村157号,是一家主要从事钢构件生产的企业。企业于2020年4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 《年产4000吨钢结构产品项目(现状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完成了备案,目前正在准备验收。
    主要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焊接烟气、抛丸粉尘、喷漆废气。
1)焊接废气
本项目用焊接机对剪板后的钢板进行焊接熔合处理,在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烟尘。企业加强焊接车间通排风,废气经抽风后高于屋顶集中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抛丸除锈时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抛丸操作在抛丸机内自动完成。产生的粉尘主要成分是氧化铁。抛丸粉尘经过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喷漆废气:
企业设置1个上漆车间,采用人工刷漆或喷漆工艺。油漆挥发废气产生点位包括上漆室、晾干房及调漆间,上漆室、晾干房及调漆间分别经收集后进入同一废气处理装置最后通过1个15m排气筒集中排放。厂区共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上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套干湿过滤器+低温等离子净化系统+活性炭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附近内河。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目前,本项目附近尚未铺设污水管网,近期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远期待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后,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污水管网,最终经杭州湾新区水处理有限公司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企业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运转时产生,设备噪声。企业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经常维护设备。
4、固废
目前企业已经与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收集处置合同,企业将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纤维棉交给该公司处置(危废协议见附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屑收集以后外售。
    公示期限: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14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德茂钢结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电话:13681699870




宁波德茂钢结构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