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6-10 08:33: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48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二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二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建设内容:宁波东江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投资25000万人民币,在宁波鄞州区姜山镇花园村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征地范围内实施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新建2台65t/h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配套2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MW。一阶段新建1台65t/h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配套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MW,二阶段新建剩余1台65t/h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及配套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达到总装机容量30MW。
2013年1月,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13年2月4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以“浙环建[2013]13号”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了审查意见;2016年10月,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完成《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项目(一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16年12月13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甬环验[2015]37号)。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锅炉烟气:采用SNCR+布袋除尘+SCR催化剂脱销+氨法脱硫处理后依托明州热电90m烟囱高空排放,企业共设两根排气筒,一用一备;2)粉尘废气:①定期对道路清扫、洒水,无超载、超速行驶;②生物质燃料仓库半封闭,无露天堆放;③燃料破碎设备、灰渣库配套安装布袋除尘装置;④已控制卸料高度,装卸点已采取喷雾增湿抑尘措施;⑤燃料进炉前仓采用密闭通道输送;⑥灰渣采用密闭罐车进行运输;⑦已加强厂区内绿化。3)恶臭废气:①控制燃料含水率,优先采购含水率低的生物质燃料;②生物质燃料采用干棚储存,已做好防雨措施;③已做好储料棚周边排水措施;④合理制定燃料取用制度。
2、噪声治理措施:
1)已选用低噪声设备;2)风、烟道与风机接口处已采用软性接头,烟道设置加强筋;3)高噪声设备已安装隔声罩、消声器以及基础设置减振措施;4)锅炉房、汽机间墙体内已附吸声材料;5)夜间禁止进行燃料破碎;6)加强机炉控制室的隔声措施;7)锅炉排汽口已安装消声装置,夜间不排汽。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飞灰、炉渣、生活垃圾。飞灰、炉渣:采用封闭式灰渣库,灰渣采用封闭槽罐车外运,由建材公司收购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旭东
    电话:15381393005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