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5-18 15:29: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61
宁波联合龙门重工钢构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金属制品、钢结构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联合龙门重工钢构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金属制品、钢结构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金属制品、钢结构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联合龙门重工钢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
    建设内容:宁波联合龙门重工钢构有限公司由于生产需要租赁浙江龙门钢结构有限公司厂房以及厂房内所有生产线、生产设备,并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后实施“年产6000吨金属制品、钢结构件生产项目”。
企业于2020年3月委托编制《宁波联合龙门重工钢构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金属制品、钢结构件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4月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审批(余环建〔2020〕82号)。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切割烟尘经2套脉冲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最终通过2根17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点焊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旱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埋弧焊焊接烟尘经2套移动式旱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CO2保护焊焊接烟尘经3套脉冲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最终通过3根17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与CO2保护焊在同一工位上进行产生的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与CO2保护焊共用的脉冲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7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西北侧单独打磨区域产生的打磨粉尘经配套移动式旱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自带滤芯过滤除尘处理,最终通过17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噪声治理措施:
1)源头控制上: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作业时保持门窗关闭;企业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音;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2)对高噪声设备抛丸机采用消隔声措施:对抛丸机设置相对密闭隔声室,确保抛丸机在相对封闭条件下运行;抛丸机工件进出口设置门帘,在抛丸机运行时起到隔声作用;在隔声室内顶部及墙壁上均设置空间吸声体,吸声体用9cm厚的聚氨酯泡沫塑料做吸声材料以减少噪声辐射。
3)工作期间除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外,由于操作失误导致龙门架上的构件掉落砸至操作轨道上时亦会产生分贝较高的偶发噪声,为避免此类噪声的产生,要求企业采用如下措施:龙门架吊起或下落放置工件时要求做到匀速慢速轻放;在工作轨道上铺设橡胶垫使工件与橡胶垫接触替代与铁质工作台直接接触,从而达到消声作用以减少偶发噪声。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焊接料、金属边角料、废钢丸、收集尘和生活垃圾。废切削液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焊接料、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和收集尘收集后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限:2019年5月18日至2019年6月1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联合龙门重工钢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波
    电话:13567823788




宁波联合龙门重工钢构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