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4-22 11:59: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15
宁波大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宁波大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大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横河镇石堰村严子山路1号
    建设内容:总投资135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治理措施: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附近内河。本项目所在区域尚无纳污管网,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运协议见附件。远期,待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⑵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配料系统位于室内,冷配料器三面设围挡遮雨棚,皮带输送系统封闭运行,在配料斗及皮带输送系统的出、入口处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送至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筒和振动筛为密闭设备,设置管道,并通过管道将粉尘引入配套的除尘装置,即惯性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再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筒燃烧器采用天然气为原料,燃烧废气通过3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SO2、烟尘、氮氧化物较少,与骨料烘干废气一并经惯性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堆场均采用彩钢板整体封闭,且对堆场内碎石等骨料采取喷水措施,增大砂的含水率,降低起尘率,减少堆场扬尘。限制施工车辆速度和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小扬尘的有效手段。同时,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运送砂料的车辆上覆盖蓬布,并保证运输的砂石为湿砂石等
沥青罐呼吸口的沥青烟气经管道引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沥青罐呼吸及搅拌锅出料口沥青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塔、除雾装置、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沥青罐加热及搅拌锅均密闭,搅拌锅出料时沥青烟气和呼吸口沥青烟气均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冷却过滤、离心除雾、等离子光催化氧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仅有极少量的废气溢出无组织排放,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⑶噪声防治措施: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废石料经收集后暂存于石料堆场,定期送石料生产厂家加工再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废水沉淀产生沉砂、沉石经收集后暂存于砂石料库,可回用于生产;沥青烟处理系统喷淋废水沉淀污泥及浮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联单转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大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利辉
  电话:13905742623
 


宁波大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