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3-16 15:11: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73
象山洲海模具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年产115套航天类、军工类等模具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象山洲海模具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年产115套航天类、军工类等模具项目
    建设单位:象山洲海模具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象山县贤庠镇锦庠路5号
    建设内容:年产115套航天类、军工类等模具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粉尘和油品挥发废气。木工粉尘通过吸风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机械加工过程中油品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废气,通过机械通风、屋顶排放,确保车间及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治理措施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等清洁水收集后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象山县贤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铣床、刨床、摇臂钻床、磨床、风机等设备噪声。企业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1)提高生产车间墙体面密度,在车间四侧与顶部铺设吸声体。
2)邻近厂界侧采光窗、出入口均为封闭式双层玻璃隔声窗与隔声门。正常生产期间,生产车间门窗关闭。
3)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型,功率较大的高噪声源动力设备集中布置设于隔声室内。
4)采用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料进行减振,降低噪声源强。
5)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此外,应加强员工管理,操作规范化,尽可能减少材料落地、撞击。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生活垃圾、废皂化液。边角料由物资部门回收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统一处置;废皂化液收集后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公示期限:2020年3月16日~2020年4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象山洲海模具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忠
    电话:13801747966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