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3-02 13:42: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27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螯合剂与基础设施项目补充说明第二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螯合剂与基础设施项目补充说明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螯合剂与基础设施项目补充说明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1801号
    建设内容:项目第一阶段已建成并于2017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第二阶段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2019年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第二阶段主要内容为利用现有的液体螯合剂进行精制提纯制备高纯度液态螯合剂以及高纯度晶体螯合剂。
企业于2016年1月委托编制《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螯合剂与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干燥废气。干燥废气经旋风分离器+水洗涤塔除尘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产生废水。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实际生产过程中选用了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
    公示期限: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飞宇
    电话:13586525955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