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8: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42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仓储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仓储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液化天然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1801号
    建设内容:仓储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第一阶段于2018年11月开工,2019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第一阶段主要内容为“烷氧基工厂堆场化学品储存项目”和“螯合剂工厂氨基酸液体螯合剂技改项目”。
“烷氧基工厂堆场化学品储存项目”:目前因企业出口产品物料需提前2周左右储备以供CIQ检验,原有仓储设计存储量未考虑到2周所需周转量库容的条件,化学品仓库储存能力有限,因此工厂依托现有的1224m2化学品堆场进行烷氧基工厂物料的暂存。
“螯合剂工厂氨基酸液体螯合剂技改项目”:因客户需求,企业需改变现有产品液态螯合剂GLDA-Na的旋光性,鉴于此决定在产品罐后道增设加热管组,冷却器等设备,本次技改不改变产品种类,不改变产量,仅通过加热改变产品旋光性。
企业于2018年7月委托编制《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仓储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2月通过原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镇环许〔2018〕228号)。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液态螯合剂加热过程产生的不凝氨气。不凝气输送至螯合剂工厂氨回收系统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内容为“仓储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 第一阶段,不产生废水。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实际生产过程中选用了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
    公示期限: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z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飞宇
    电话:13586525955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