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8-16 16:32: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07
慈溪市伏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海工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市伏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海工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海工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伏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天叙东路333号
建设内容:建设1座全自动搅拌楼等。,实施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海工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985万元,本次第一阶段验收内容为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验收工艺主要为上料、搅拌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最终排入附近内河。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回用到生产线用水,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其中CODCr、总氮、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车辆装卸扬尘、粉料入仓和搅拌粉尘。
(1)输送粉尘
砂石等骨料由封闭传送带输送,并在加料口设水喷雾除尘。
(2)堆场扬尘
设置密封堆场、保持厂区地面清洁、定期洒水。
(3)车辆运输扬尘
限制车速、保持路面清洁、路面勤洒水、车辆出场前落实冲洗除尘、运砂车辆覆盖蓬布等。
(4)车辆装卸扬尘
车辆装卸扬尘喷雾洒水。
(5)粉料入仓和搅拌粉尘
搅拌楼密闭,粉料仓顶和搅拌机顶设布袋除尘器, 经除尘器除尘后于25m高的排气筒集中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为了确保噪声达标,采用的防治措施有:①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噪声较大的设备禁止在夜间工作。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沉砂、沉石和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公示期限:2021年8月13日~2021年9月10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伏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乾国  电话:1395821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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