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9-29 13:38: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71
宁波冠保码头有限公司5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冠保码头有限公司5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宁波冠保码头有限公司5万吨级通用码头工程;
2、建设单位:宁波冠保码头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工程地处杭州湾口东南侧金塘水道的南岸、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区,位于北仑港区外峙山与杨公山之间的岸线范围内,东侧为青峙化工码头,西侧为三星重工码头。;
4、建设内容:本工程为1座5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岸线使用长度315m,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栈桥以及工程疏浚。码头设计吞吐量385万t/a,其中木片200万t/a、木浆(件货)59万t/a、煤炭78万t/a、石灰石(碳酸钙)48万t/a。码头前沿工程疏浚规模为10.69万m3。工程实际投资3.5亿元,环保投资3732.31万元。
5、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保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亚浆污水处理厂处理;泥浆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均不外排。
2)施工期间对预制场地及堆放区以塑料网或篷布覆盖,相关区域安装了冲洗设备,进出施工车辆进行清洗。对场地进行定期洒水作业。施工场界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施工场地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固废堆放情况进行监控。
3)本工程参与施工机械均安装消声器。施工时间控制在6:30-17:00,未安排夜间施工。施工场界设置噪声在线监控。
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收集,并由亚浆委托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维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5)建设单位在工程疏浚前建设单位取得了生态环境部核发的疏浚物倾倒许可证,采用抓斗挖泥船疏浚后,倾倒至甬江口七里屿内侧疏浚物倾倒区,倾倒方量为10.69万m3。根据跟踪监测结果,本工程疏浚区的疏浚物为清洁疏浚物(I 类),疏浚后码头前沿水下地形符合设计水深的要求。
6)施工单位和宁波鑫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接收施工船舶污染物,包括船舶垃圾,船舶含油废水等。
7)为缓解和减轻工程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经报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同意,宁波冠保码头有限公司投入生态补偿和修复经费11.53 万元,委托鄞州三湾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开展了生态修复和补偿工作,在北仑区梅山水道放流日本对虾苗种2175.6万尾。
(2)运营期环保措施
1)码头工程本身运营期的废气来源主要为干散货(煤炭、木片及石灰石)作业产生的扬尘。本工程在螺旋卸船机、带斗门机各扬尘产生点位,煤炭皮带机头部及管带机导料槽处均设置了干雾除尘系统。水平输送及转运则采取封闭措施,码头皮带机外侧设置覆盖带全封闭皮带机廊道,栈桥皮带机及管带机外采用钢结构包封;1#转运站各转接点相对封闭,其北侧则布置接驳机,乘潮条件下可使得木片全过程封闭卸船。针对车辆疏运产生的扬尘,则以人工清扫和洒水措施为主。本工程配备了便携式粉尘监测仪;卸货(煤炭、石灰石)作业期间自动开启干雾抑尘系统。本工程具备岸电使用条件,运营期船舶到港可使用岸电。
2)本工程辅助用房综合楼设置生活污水接口,定期由槽车抽取送至亚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生产废水则包括初期雨水及干雾抑尘产生的废水,均收集后进入辅助用房平台下、栈桥下方的集水池收集沉淀。在集水池水位达到控制最高水位后,即通过废水总管,将本项目生产废水最终泵送至亚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造纸企业)后排海。实测排水沟水质小于亚浆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船舶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已经委托宁波鑫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置。
3)本工程禁止船舶在码头区域鸣笛;挖掘机、装载机等流动机械均安装了减震消声装置;定期维修、保养各类机械设备。
4)固废处置情况调查
本工程生活垃圾委托亚浆协议单位清运处理,集水池清出的煤泥、矿泥则运送至亚浆电厂作为其燃料。根据本工程2021年8月的水下地形,目前码头前沿水域标高符合设计靠泊水深要求,因此暂未开展维护性疏浚。
(3)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
根据对本工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价、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的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可知,本工程溢油应急配备《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要求,周边可协调的应急力量可快速响应,协议依托力量符合一级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应急清污能力要求,应急响应时间符合《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要求。
6、公示期限:  2021年9月29日~2021年11月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冠保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力波
    电话:86232692
 
 
 




宁波冠保码头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