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9-30 08:45: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53
宁波长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0万套小家电照明用具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套小家电照明用具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长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海县西店镇滨海工业区二期五市路72号
建设内容:宁波长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0万套小家电照明用具生产线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宁海县西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五市溪。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拌料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印刷废气、焊接废气、真空镀膜废气。
拌料和破碎在封闭状态作业,静置后打开;
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室外;
印刷废气经收集汇总,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室外;
真空镀膜废气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针对各类噪声,公司已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塑料边角料和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外包装堆放于一般固体废物堆场,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墨抹布、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1年9月30日~2021年11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长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剑光
电话:15824226886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