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9-30 10:0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967
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镇海天达脱硫剂加工及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镇海天达脱硫剂加工及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泥螺山围垦区
建设内容:年加工27.27万吨石灰石浆液;处置4.48万吨炉渣、29.28万吨原灰成33.76万吨二级粉煤灰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场地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镇海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经生化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电厂厂区绿化,不排放;场地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纳入镇海电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后全部回用至电厂冲洗工序,不排放。
(二)废气治理措施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脱硫剂生产系统石灰石卸料、粉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石灰石仓和粉料仓粉尘,无组织扬尘;

固废综合利用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炉渣卸料、球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渣仓粉尘,无组织扬尘,车辆行驶扬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

石灰石卸料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粉磨粉尘经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后通过215m排气筒排放;

料仓粉尘料仓顶部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粉仓粉尘经粉仓顶部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炉渣卸料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球磨粉尘经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渣仓粉尘经渣仓顶部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针对各类噪声,公司已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除尘器粉尘分别返回至两个系统的卸料工序重新参与生产,不排放;球磨机内磨细损耗的小磨球及废弃杂质集中收集堆放,定期清运用作修路或者建筑方面的材料。
公示期限2021930~202111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力潮
电话:0574-86330579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