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余姚市金浓塑料厂年产200吨塑料制品、2010吨金属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塑料制品、2010吨金属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余姚市金浓塑料厂
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新墅村庙跟上孙18号
建设内容:余姚市金浓塑料厂投资300万利用位于余姚市梨洲街道新墅村庙跟上孙18号的现有厂房,购置注塑机、冷镦机、压簧机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主要产品为卷尺塑料配件、紧固件、弹簧等,可形成年产200吨塑料制品、2010吨金属制品的产能。企业于2021年5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年产200吨塑料制品、201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6月22日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批复(余环建〔2021〕228号)。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每台冷镦机的进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静电除油)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回火炉除进出口之外均为密闭,企业通过在回火炉进出口处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静电除油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注塑车间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本项目塑料粒子拌料位于单独拌料隔间,拌料过程中拌料筒加盖密闭。塑料粉碎过程中给粉碎机上料口加盖。
(2)废水治理措施:近期,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抽取清运;远期,待周边管网铺设完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余姚市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南岸海域。
(3)噪声防治措施:①设备经常维护,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给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③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厂固废按有关环保处理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一般固废有专门的堆放及贮存场地。危险废物有专门的危险废物仓库。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1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余姚市金浓塑料厂
联系人:陈如良
电话:13505782174
余姚市金浓塑料厂
2021年10月18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