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0-18 11:08: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389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年产12万辆明锐全新车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年产12万辆明锐全新车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2万辆明锐全新车型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258

建设内容:充分利用宁波工厂一期现有厂房和辅助设施基础上,对现有工艺设备及公配设施进行改造,同时新增部分设备以引入明锐全新后继车型的生产,规划产能为年产12万辆。本项目实施后,新车型与原有车型混线生产,宁波分公司总产能维持不变。由此形成生产规模:年产明锐全新车型12万辆、凌渡车型18万辆,一期总产量为30万辆;此外,上汽大众宁波工厂总产能60万辆仍维持不变。

建设过程、环保审批情况

20196月,企业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年产12万辆明锐全新车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0219日,原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作出批复(甬新环建〔20203号)。

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540万元,环保投资286万元。

验收范围:鉴于上汽大众宁波工厂一期项目曾于2011年由原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完成验收,本次明锐全新车型主要利用已验收的一期工程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技改,故本验收主要侧重对“年产12万辆明锐全新车型技改项目”环评中变动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以及以新带老减排改造设施进行自主验收;不调整项不再重复验收,相关达标排放、总量合规情况结合原验收及上汽大众宁波工厂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简单说明。

主要环保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污染治理设施,而是通过 “以新代老”对现有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优化、改善,相关治理情况如下:

1、废水:本次明锐全新车型技改项目实施前后,一期工程整体车身尺寸以及涂装面积微调,对于工程总体涂装面积变化不大,故对现有一期工程废水产生与排放情况基本无影响。各废水经第一污水站相应处理单元净化达标后纳管排放。

2、废气:参见下表。

1 本项目“以新代老”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废气名称

来源

污染物 种类

排放方式

治理设施处理方式

排放去向

变化情况说明

技改项目环评(设计) 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焊接 烟尘

机械手固定 焊接点

颗粒物

连续

焊接烟尘经收集后分别通过2118m排气筒排放

未增GYP-27风机,通过风机变频调整,继续依托现有2018m排气筒排放

20×18m 排气筒

相较原环评减少1台风机及118m排气筒

打磨 粉尘

车身车间打磨工位

颗粒物

连续

3套打磨粉尘收集、除尘系统;废气收集后经本次加装的板框过滤棉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3×18m 排气筒

/

电泳废气

电泳 生产线

NMHC /TVOC

连续

经收集后直接经排气筒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1×26m 排气筒

/

电泳烘干废气

电泳 生产线

NMHC /TVOC

连续

1/2线电泳烘干废气各自通过一套燃烧装置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26m排气筒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2×26m 排气筒

/

PVC喷胶 废气

PVC喷胶房

NMHC /TVOC

连续

1/2线喷胶废气经收集后直接经排气筒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2×26m 排气筒

/

PVC凝胶废气

PVC 凝胶房

NMHC /TVOC

连续

PVC凝胶废气送入清漆喷漆废气处理设施ADR 2线一并处理

与原环评一致

ADR 2线 40m排气筒

/

色漆喷漆废气

色漆 喷房

NMHC /TVOC

连续

1/2线各设1个色漆喷房,废气经干式除漆雾后,80%作为循环风返回喷房,20%ADR 1线处理后再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ADR 1线 40m排气筒

/

中间烘房废气

中间 烘房

NMHC /TVOC

连续

2个中间烘房废气收集后经各排气筒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2×26m 排气筒

/

清漆喷漆废气

清漆 喷房

NMHC /TVOC/乙酸丁酯/二甲苯/ PM10/NOX

连续

1/2线各设1个清漆喷房,清漆喷漆废气经干式除漆雾后,80%作为循环风返回喷房,20%ADR2线处理后再排放;一并处理的废气还包括色漆/清漆调漆废气、PVC预凝胶废气、石灰石废料塔排气

与原环评一致

ADR 2线 40m排气筒

/

面漆烘干废气

面漆 烘干线

NMHC /TVOC/乙酸丁酯/二甲苯/ PM10/NOX

连续

1/2线面漆烘干废气分别通过一套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各自通过126m高排气筒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2×26m 排气筒

/

油漆点补 废气

补漆房

NMHC /TVOC

间歇

将现有过滤棉改为活性炭过滤棉,废气经过滤净化后高空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2×26m 排气筒

色漆储漆/调漆废气

集中 供漆房

NMHC /TVOC

间歇

经改造后通过各自管路汇至ADR二线(清漆喷房转轮吸附+解吸气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ADR 2线 40m排气筒

/

清漆调漆废气

NMHC /TVOC

间歇

/

清漆储漆废气

NMHC /TVOC

间歇

/

石灰石废料塔排气

石灰石 废料塔

颗粒物

/TVOC

间歇

经废料塔顶过滤系统过滤后接入ADR二线(清漆喷房转轮吸附+解吸气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ADR 2线 40m排气筒

/

总装点补废气

补漆房

NMHC /TVOC

间歇

将现有过滤棉改为活性炭过滤棉,废气经过滤净化后高空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2×15m 排气筒

/

污泥房废气

污泥房

NMHC/ 硫化氢//臭气浓度

连续

将第一污泥房整体密闭、定期换气,排放废气送至配建的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净化后再排放

处理设施采用次氯酸钠喷淋塔洗涤净化

2×15m 排气筒

处理设施未采用活性炭而优化选用次钠喷淋塔

危废间废气

危废间

NMHC

连续

将第一危废库整体密闭、定期换气,排放废气送至配建的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净化后再排放

与原环评一致

2×15m 排气筒

/

3、噪声;本次技改本身对于主体设备变化较小,不新增高噪声设备,且新增设备噪声约70~80dB,基本位于厂房中部区域布置,通过实墙隔声以及车间至厂界约200m以上的距离衰减,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本项目较原有一期,本项目涉及变化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桶及磷化废渣等,我公司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将其避雨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无害化处理。

公示期限:20211018~2021111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联系人:徐迅

电话:8237 8036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0211018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