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1-10 08:3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228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小港污水处理厂变更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小港污水处理厂变更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小港污水处理厂变更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港口路98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在现有设施基础上,针对处理工业污水负荷冲击与应急处置需要,增设活性炭投加装置,实现小港污水处理厂性质变更,现有设施均无需变动。变更完成后,小港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不变,污水总处理规模仍为4m3/d,出水水质仍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污染源,小港污水处理厂废气主要为污水预处理区域废气和污泥处理区域废气,收集后分别采用1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最终分别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小港污水处理厂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MBBR+二沉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磁混凝沉淀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废水,同时增配活性炭投加应急装置,废水经其处理后最终排入镇海-北仑-大榭海域。

厂内实施雨污分流,控制进水水质,对污水厂的运行实行实时在线监测,及时调整工艺参数,设置标排口并配置pHCODCrNH3-NTNTP在线监测仪及流量计,在线监测系统与当地环保局联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增设的活性炭投加装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本项目通过选购低噪声、低振动机电设备;安装消音、减振措施来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及沉砂、脱水污泥和生活垃圾。栅渣、沉砂池泥砂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初沉池、二沉池等产生的污泥经污泥处理装置进行脱水后外运至宁波富仕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干化,最后由其送北仑电厂掺煤焚烧;当宁波富士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出现设备检修等突发应急情况下,将污泥外运至宁波格林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掺煤焚烧。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11110-202112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琛玲

电话:0574-86862906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