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1-11 09:01: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29
象山同泰畜禽屠宰中心年屠宰8.8万头生猪和26万只家禽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象山同泰畜禽屠宰中心年屠宰98000头生猪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象山同泰畜禽屠宰中心年屠宰8.8万头生猪和26万只家禽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象山同泰畜禽屠宰中心
  建设地点: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田横山脚
  建设内容:建设年屠宰8.8万头生猪和26万只家禽等改建项目。全厂员工共50人,屠宰业务基本在夜间生产,全年生产天数360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中屠宰废水主要为圈栏冲洗、宰前淋洗、宰后烫毛或剥皮、开腔、劈半、解体、内脏清洗及车间冲洗等过程产生。根据水量统计,实际排放量将会小于36050t/a。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量150t/d,采用厌氧+好氧或厌氧前段(水解酸化段)+好氧+三级处理工艺处理后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后,最终废水经象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大河。
  (2)废气治理措施:①锅炉废气:本项目采用一套1t/h燃气锅炉和0.1t/h燃气锅炉,锅炉小时耗气量为74Nm3,年消耗天然气10.56万Nm3,1t/h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20m排气筒排放,0.1t/h燃气锅炉通过8m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②臭气:待宰圈产生的臭气,企业通过机械抽风+种植芳香类植物处理;屠宰间臭气通过机械抽风处理;污水站、发酵筒臭气通过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厂界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染源主要包括空压机、泵房、制冷系统、污水处理站风机、待宰圈动物鸣叫声、屠宰间生产设备、有氧发酵筒等。为了确保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建设单位已采取如下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该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运行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猪毛、鹅毛:收集并集中存放在固定容器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畜禽粪便:经收集后由好氧发酵机处理后日产日清,委托外运做肥料;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经检疫有病的牲畜及屠宰过程产生的猪二腺等:收集后定期委托象山南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对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象山同泰畜禽屠宰中心
  联系人:张宝法
  电话:15924382283
 
  

象山同泰畜禽屠宰中心
2021年11月11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