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1-22 08:40: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38
余姚市微司得日用品有限公司 年产5000万套家具保护垫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余姚市微司得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家具保护垫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万套家具保护垫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余姚市微司得日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低塘街道剑山村水沟头37

建设内容:余姚市微司得日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的民营企业。企业利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低塘街道剑山村水沟头37号的现有空置新厂房,实施年产5000万套家具保护垫生产项目。企业于20219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余姚市微司得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家具保护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928日获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批复(余环建〔2021346号)。该项目于202110月完成调试,同月项目正式投入试运行中,目前各项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拌料粉尘、注塑废气和粉碎粉尘。拌料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应对设备加盖处理。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同时含少量氯化氢及氯乙烯,应加强车间通风。粉碎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应对设备加盖处理。

2、废水治理措施:

近期,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抽取清运;远期,待本项目生活污水可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实际生产过程中车间内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工件在搬运和装卸过程中,做到轻拿轻放,减小碰撞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给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消声器或减震垫等,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废包装袋经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后由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示期限:20211122-2021121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余姚市微司得日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雯莎

电话:15924318046

 

 

 

余姚市微司得日用品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