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1-23 08:33: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77
余姚市城区凌达喷塑厂年加工1000吨紧固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余姚市城区凌达喷塑厂年加工1000吨紧固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000吨紧固件项目

建设单位:余姚市城区凌达喷塑厂

建设地点:余姚市凤山街道同光村恒大禽业公司内

建设内容:余姚市城区凌达喷塑厂是一家主要从事紧固件防腐加工的民营企业,由于市场及企业发展需求,企业投资200万元,租赁余姚市恒大禽业有限公司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同光村的一幢工业空厂房,建筑面积共计约650平方米,实施紧固件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可年加工1000吨紧固件。企业于2020年5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年加工1000吨紧固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22日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批复(余环建〔2020〕227号)。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品需要抛丸处理,设置1台抛丸机,抛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采用水性涂料对紧固件表面进行喷涂,主要包括喷漆和烘干两道工序,在自动喷台上使用水性漆进行喷涂,部分少量较大的工件以手工补漆的方式在手工喷台进行,烘干采用烘箱。企业喷漆车间和烘干车间设置为封闭房间,采用水帘柜去除漆雾,并在水帘喷台及烘箱进出口等安装抽风系统,对喷漆废气及烘干废气分别进行收集处理。喷漆废气与烘干废气进入一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烘箱采用燃烧柴油加热,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因子为烟尘、NOx和SO2,燃烧废气经风管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企业设有一套废水处理装置对水帘喷台废水、喷淋废水进行混凝沉淀、氧化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纳管。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通过板框压滤机使之泥水分离,清水通过自流进入标排口进入污水管网达标排放,板框压滤机内污泥要定期卸下,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①设备经常维护,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给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③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砂、不合格品、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污泥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全厂固废按有关环保处理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一般固废有专门的堆放及贮存场地。危险废物有专门的危险废物仓库。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余姚市城区凌达喷塑厂

联系人:杨林锋

电话:13606596745



余姚市城区凌达喷塑厂

2021年11月23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