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宁波市镇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集环评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专家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在宁波市镇海热力有限公司对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外热网配套工程(陆域部分)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外热网配套工程(陆域部分)位于宁波市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管线从滨海路与海呈路交叉口出发,沿滨海路至滨海路与海祥路的交叉口,再由滨海路与海祥路交叉口至新泓口处,最后由新泓口延伸至原电厂。陆域部分管线总长为15.85km,其中以架空方式新建的DN800低压蒸汽管线6.05km,DN450中压蒸汽管线1.8km,另外8km的DN800低压蒸汽管线为蒸汽管道反向改造。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5月17日取得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2019年3月15日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陆域工程于2020年6月29日开工,2021年6月18日投入试运行,历时355天。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17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4.0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热力管线区域。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环评内容,由于石化区化工管廊规划路由调整,1.55km的化工管廊由海域的滨海东路东侧往西平移150m至陆域的滨海路东侧,化工管廊变为1.8km,本项目建设在化工管廊的热力管线也随之调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已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化工区内企业厕所及沿线厕所,试压废水交由新建电厂进行处理并回用,噪声严格落实不在夜间施工的防治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无需调试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现场调查和业主方提供的资料表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经资料收集和现场查验,项目建设内容除因化工区管廊规划调整发生变动,其它均与环评报告表和批复内容一致,施工期已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中各项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小,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3日~12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八、验收文件查询办法
公众可登录公众可登录http://zj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杰,联系电话:13706840696。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