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中升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龙华雷克萨斯二期(丰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龙华雷克萨斯二期(丰田)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中升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288号
建设内容:龙华雷克萨斯二期(丰田)项目于2012年3月开工,2012年4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主要内容为新建厂房,投资3000万元,实施龙华雷克萨斯二期(丰田)项目。
企业于2011年12月委托编制《宁波龙华雷克萨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龙华雷克萨斯二期(丰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2月通过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分局审批(项目编号:12-208)。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试车尾气、喷漆废气、打磨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焊接烟尘、试车尾气排放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排放;3个喷烤漆房废气经喷烤漆房底部整体抽风后经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打磨粉尘经干磨房底部整体抽风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终汇同烤漆废气经30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从排烟管道通至屋顶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洗车废水经物理沉淀+光催化氧化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洗车,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实际生产过程中修理车间内已安装消声器,车间内壁及天花板已铺设吸声材料,维修车间内举升机、风机、空压机、空气过滤器等高噪声设备已采取基础加固。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零部件、废油、漆渣、废油漆及其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集尘灰以及生活垃圾。废油、漆渣、废漆渣及其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理;废零部件、集尘灰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加盖垃圾箱收集,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中升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丽娜
电话:13567890709
宁波中升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