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2-29 14:48: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1167
宁波市宇华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400吨塑料粒子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宇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塑料粒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00吨塑料粒子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宇华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余姚市河姆渡镇江中村

建设内容:宁波市宇华电器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开工,2021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主要内容为利用现有闲置厂房投资110万元实施年产400吨塑料粒子生产线项目。

企业于202110月委托编制《宁波市宇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塑料粒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1210日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审批(余环建〔2021423号)。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挤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实际生产过程中从总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分散布置,避免集中噪声源提高噪声等级,另外在设计中考虑在绿化设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在场界周围设绿化带,以阻隔噪声的传播和干扰;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以此降低设备的运行噪声,在生产运转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塑料边角料、废UV灯管以及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塑料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UV灯管以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内(24m2)并定期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11229日至202112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宇华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

电话:13958378703




宁波市宇华电器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