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1-04 16:28:24        作者: admin        阅读量:992
浙江宇达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430万套电视机支架生产线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宇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30万套电视机支架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30万套电视机支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宇达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梨洲街道黄箭山工业园区宇达路1

建设内容:浙江宇达实业有限公司(原余姚市宇达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视机支架、LED灯具制造的民营企业。企业利用位于余姚市梨洲街道黄箭山工业园区宇达路1号的厂房,实施年产430万套电视机支架生产线技改项目。企业于202012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浙江宇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30万套电视机支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1231日获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的批复(余环建〔2020570号)。该项目于202111月完成调试,同月项目正式投入试运行中,目前各项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废气和烘干废气。喷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自动喷粉房采用“旋风+滤芯+脉冲反洗”回收系统处理,手动喷粉房通过风机抽吸进入粉尘回收系统,回收系统采用多组纤维滤芯对粉尘吸附,净化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水膜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喷塑线AB CD共用一套),最终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在近期未纳管前,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75%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委托余姚市排水公司清运至梨洲街道市政污水泵站排放。远期纳管后,要求生产废水经处理后75%回用于生产,剩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实际生产过程中车间内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本项目为单班制生产,夜间不进行生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尘和废活性炭。收集尘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经密闭专桶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214-20222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宇达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生

电话:13958397521




浙江宇达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