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生化处理装置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化处理装置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1801号
建设内容:生化处理装置提升改造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2019年6月建设完成投入试生产,主要内容为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以提高废水的处理效率,降低尾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及含盐量。
企业于2018年1月委托编制《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生化处理装置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7月通过原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镇环许〔2018〕117号)。项目已于2019年12月进行了自主环保预验收。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气浮污泥储运、处理臭气送至现有生物除臭系统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厌氧处理装置臭气送至碱洗塔处理,随后进入螯合剂工厂焚烧炉焚烧处理,尾气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乙烯胺工厂焚烧炉作为处理该臭气的备用装置;厌氧处理产生沼气经生物脱硫后作为燃料大部分进入乙烯胺工厂焚烧炉处理,少部分作为热源进入螯合剂工厂焚烧炉焚烧处理。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自身即为企业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对废水的处理包括如下几个部分:污水站出水经后续增设的气浮装置处理后纳管;纤维素工厂白水经新增厌氧装置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螯合剂母液经新增MVR装置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通过改变原料用量降低过氧化物工厂中异丙苯装置还原工段废水中的含盐量;乙烯胺工厂中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废水经内部调整,进入本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实际运行过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工业固废为污水站产生的沉淀、气浮和生化污泥等,含水率约80%。污泥依托企业现有污泥装置脱水后暂存在污泥储罐内,定期委托宁波富仕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处理。
公示期限: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2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祥富
电话:15968038175
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