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 验收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2-14 15:41:54        作者: admin        阅读量:1028
宁波市建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铝模板生产基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宁波市建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铝模板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万平方米铝模板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建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南路1399号

建设内容:实际建设铝模板生产车间等;生产设备建设3台切割锯、1台铝模板打磨机、3台压力机、1条喷塑线、1台抛丸机等,实施后可年产3万平方米铝模板,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抛丸、喷塑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

2、废气防治措施:

(1)喷塑粉尘

喷塑粉尘经过设备自带一级旋风+二级滤芯回收装置回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固化废气汇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抛丸粉尘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4)焊接废气

已加强车间通风;

(5)粗清理粉尘

已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为了确保噪声达标,采用的防治措施有:①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噪声较大的设备禁止在夜间工作。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全厂固废按有关环保处理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无论是一般固废还是危险固废,均有专门的堆放及贮存场地。分类收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废塑粉、金属边角料、混凝土块和收集灰、淘汰的铝模板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2年2月14日~2022年3月11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www.rxhky.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建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志宏  电话:1377712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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